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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商品代碼:113142117007101003
商品名稱 :新光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廣告招牌責任附加條款(甲式)
商品查詢 - 條款內容
契約條款 新光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廣告招牌責任附加條款(甲式).pdf
條款項目 保險契約條款內容
承保範圍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於要保人投保新光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新光產物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廣告招牌責任附加條款(甲式)(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設置於主保險契約所載營業處所之廣告招牌或標示牌發生下列意外事故,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就超過自負額部分之損失,於保險金額範圍內依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一、廣告招牌或標示牌因颱風、暴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地陷等天然災變而鬆動、墜落所致者。
二、因廣告招牌內部線路失火而延燒或墜落所致者。
除外責任
第二條 除外責任
本公司對於下列事由所致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因招牌裝設、維修、拆除等過程中造成施工人員或第三人之損失。
二、因施工不符規格所致之直接或間接損失。
三、因損害管線、管路、線路或其有關設施所致之任何附帶損失。
四、因移動式廣告招牌所致之任何損失。
條款之適用
第三條 條款之適用
本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牴觸時,依本附加條款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申報頻率
事實發生或內容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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