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代碼:1131112101420101
|
商品名稱 :新光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免自負額附加條款
|
商品查詢 - 條款內容
條款項目
|
保險契約條款內容
|
承保範圍
|
第一條 承保範圍
茲經雙方同意,在要保人投保本公司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以下簡稱主保險契約)後,加繳保險費,投保新光產物汽車車體損失保險甲式免自負額附加條款(以下簡稱本附加條款),本公司同意對被保險汽車發生主保險契約承保範圍之損失,依照主保險契約及本附加條款之約定,負賠償之責。
|
自負額之免除
|
第二條 自負額之免除
主保險契約條款有關「自負額」之規定變更如下:
被保險汽車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發生主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損失時,被保險人無須負擔自負額。
被保險汽車發生前項之毀損滅失,可完全歸責於確定之第三人者,本公司於取得代位權後,該次賠款紀錄,不適用賠款加費之規定。
|
條款之適用
|
第三條 條款之適用
本附加條款所記載事項,如與主保險契約牴觸時,依本附加條款約定辦理,其他事項仍適用主保險契約之約定。
|
※申報頻率:
事實發生或內容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