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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170458 發言日期 2017/09/13 發言時間 16:00
發言人 鄭祥琨 發言人職稱 行銷長 發言人電話 02-87895858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7/09/13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延後本公司現金增資新臺幣18億1700萬元案之股東認股相關時程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前於106年8月22日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億8170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18億1700萬元整乙案,茲因另有變更提案延後該案相關之股東認股等時程,本公司106年9月13日董事會決議同意予以延後,並待後續董事會重新訂定各該相關時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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