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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00568 發言日期 2011/12/30 發言時間 20:12
發言人 屠仲生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83099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1/12/30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公告本公司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說明 (600字內) 公告本公司100年12月30日董事會議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說明: 一、為充實公司自有資本適足率,強化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10億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二、本次申請現金增資新台幣5億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8元,申請發行普通股6,250萬股,其餘額度將另行提報。 三、本次發行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625萬股(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5,625萬股(90%),由原有股東按認股權基準日之本公司股東名冊記載之持股數,現金增資每仟股認購49.885股,認購不足一股者,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由股東於停止過戶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自行拼湊整股之登記。員工及股東未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發行之認股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俟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訂定之。 六、次現金增資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如因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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