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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626417
發言日期
2021/12/29
發言時間
09:30
發言人
袁曉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1-757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1/12/28
更換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其至少包含姓名、事實發生日、更換理由及相關說明。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更換外部複核精算人員。
說明 (600字內)
原委任黃芳文君擔任107年度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因已完成該年度之複核報告,故終止委任,並委任連宏銘君擔任110年度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