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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645104 發言日期 2015/12/22 發言時間 17:00
發言人 高添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1-757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5/12/21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0402129790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擬自105年度起『改變投資標的成本計價模式之會計政策』,該案業經104年12月21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129790號函核准。
說明 (600字內) 1.變動之性質:改變會計政策 2.變動之理由:為與集團母公司會計政策一致,故將投資標的之成本計價模式,由先進先出法改為加權平均法。 3.會計政策變動追溯適用變更年度之前一年度影響項目與預計影響數:104年度本期淨利預計影響數為損失35,100,389元,其他綜合損益預計影響數為利益35,100,389元。 4.簽證會計師就合理性逐項分析表示之意見:經會計師複核本公司所提供之相關資料,複核結果在所有重大方面係屬合理。 5.本會計政策變動案業經104年12月21日金管保壽字第10402129790號函核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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