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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375751 發言日期 2021/06/30 發言時間 10:30
發言人 邵駿崴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3-168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1/06/11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100492405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8 款第7 目、第2項第1款及第17條規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 第5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7條第2款
  處分內容 核處罰鍰新臺幣75萬元整
摘要 (限100字內) 辦理保險業務有違反保險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說明 (600字內) 一、未要求業務往來保經遵循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及往來合約之約定,且有酬金支付對象與要保書所載招攬人員不同情形。 二、未進一步要求家樂福保經須提供個人資料取得來源合法之佐證資料,審查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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