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序號
3375751
發言日期
2021/06/30
發言時間
10:30
發言人
邵駿崴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3-168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1/06/11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100492405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8 款第7 目、第2項第1款及第17條規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 第5項、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7條第2款
處分內容
核處罰鍰新臺幣75萬元整
摘要 (限100字內)
辦理保險業務有違反保險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說明 (600字內)
一、未要求業務往來保經遵循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及往來合約之約定,且有酬金支付對象與要保書所載招攬人員不同情形。 二、未進一步要求家樂福保經須提供個人資料取得來源合法之佐證資料,審查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
附件
下載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