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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733675 發言日期 2016/01/29 發言時間 09:00
發言人 邱柏爾 發言人職稱 行銷長 發言人電話 02-6623-168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4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6/01/01
最近二年因分出再保險契約不續約、終止或修訂,對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其不續約、終止或修訂之目的或理由及其生效日。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因分出再保險契約不續約、終止或修訂,對於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說明 (600字內) 1、配合業務需求,本公司分出予信諾集團美國環球(再保)分公司之個人健康與傷害險再保合約,自民國105年1月1日生效。該再保險人於合約生效日時之信用評等為A.M. Best A。 2、配合業務需求,本公司分出予漢諾威再保險公司之個人健康與傷害險再保合約,自民國105年1月1日生效。該再保險人於合約生效日時之信用評等為Standard & Poor AA-。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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