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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961815 發言日期 2017/01/06 發言時間 15:30
發言人 江韶文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056379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7/01/05
董事長、總經理、獨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異動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公告本公司第4屆董事
說明 (600字內) 1.發生變動日期:106/01/0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素甜(董事長)、邱華創(總經理)、郝獨立董事充仁(淡江大學保險學系副教授)、周獨立董事冠男(政治大學財務管理學系特聘教授)、朱曼怡(臺灣金控經營管理處策略長)、許永明(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任系主任)、潘仁傑(臺灣銀行會計處處長兼任臺灣金控財務長)、樓勞工董事沛安(業務部助理壽險管理師)、呂勞工董事宗正(資訊室程式設計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劉玉枝(董事長)、邱華創(總經理)、陳獨立董事錦稷(中信金融管理學院教授兼系主任/研究所所長)、邵獨立董事靄如(銘傳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朱曼怡(臺灣金控經營管理處策略長)、許永明(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任系主任)、潘仁傑(臺灣銀行會計處處長兼任臺灣金控財務長)、呂勞工董事宗正(資訊室程式設計師)、蔡勞工董事秀霞(契約服務部助理)。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臺灣金控公司100%持有22.5億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3/1/2~106/1/1 7.新任生效日期: 106/01/05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例:任期屆滿重新核派。 9.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財政部105年12月29日台財人字第10500736390號函及106年01月04日台財庫字第10503799730號函及原派本公司第3屆股權代表董事及監察人任期於106年1月1日屆滿,並延長執行職務至1月4日卸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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