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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232328
發言日期
2014/09/23
發言時間
18:09
發言人
陳家明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56379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4/09/23
更換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其至少包含姓名、事實發生日、更換理由及相關說明。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更換詹志清君擔任本公司簽證精算人員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103年9月23日第3屆第9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指派詹志清君擔任簽證精算人員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