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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022681 發言日期 2022/09/13 發言時間 17:30
發言人 黃玉觀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161-198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9/07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34881號 違反法令條文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第2項、第12條、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詳裁罰書)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5項、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等規定
  處分內容 核處罰鍰新臺幣240萬元及4項糾正
摘要 (限100字內) 金管會對本分公司一般業務檢查(編號:110F104)所列缺失事項,查有違反保險法等相關規定。
說明 (600字內) 一、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投資標的之轉換佣金設計,有要保人經由保經代通路業務員對同一保單多次傳真或郵寄投資標的異動申請書,頻繁辦理投資標的轉換,致須支付貴分公司高額之轉換費用,而貴分公司支付保經代通路之轉換佣金卻為新契約佣金或新契約及追加投資佣金總和之數倍,易使保經代通路業務員勸誘要保人頻繁辦理投資標的轉換,以獲取高額佣金,不利消費者權益之保障。 二、公司對保經代之管理,有下列欠妥事項:(下略,請詳裁罰書全文) 三、公司辦理網路保險服務之監控作業時,有下列欠妥事項:(下略,請詳裁罰書全文) 四、公司辦理通路照會作業,有未督促被照會之保經通路回復異常交易行為之照會事項、及有將監控業務員異常交易行為之檢核標準通知保經通路,易致保經通路業務員規避監控者,不利異常交易監控作業。 五、公司對客戶申訴案件之處理,有未確實檢視有無違反「公平待客原則」或金融消費者保護法規者。 六、公司辦理對外部威脅情資之管理,未建立處理情形之追蹤控管機制,以確認該等情資已有效運用及處理。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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