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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644097
發言日期
2023/10/16
發言時間
08:30
發言人
呂文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772-7777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3/10/13
更換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其至少包含姓名、事實發生日、更換理由及相關說明。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更換外部複核精算人員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於2021年委任張嘉銘精算師擔任外部複核精算人員,惟該委任合約之委任期間已屆滿。並於2023年8月29日董事會決議同意再次聘任張嘉銘精算師擔任2023年度簽證精算報告之外部複核精算人員,並報主管機關備查,本案業經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23年10月13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120436990號函同意張嘉銘先生擔任本公司之外部複核簽證精算人員在案。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