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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889096 發言日期 2022/06/29 發言時間 08:30
發言人 ADMIN 發言人職稱 N/A 發言人電話 N/A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6/23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25732號函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相關規定。(詳函文)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及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
  處分內容 罰鍰新台幣120萬元整及予以糾正。
摘要 (限100字內) 金管會對本分公司於110年辦理銀髮族金融消費者保護專案檢查報告,查有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
說明 (600字內) 1.本分公司對於同一保代業務員同日招攬及代要保人辦理舊保單解約送件,業務員就保戶於投保前三個月有解約情形未確實填寫招攬報告書,本分公司未就業務員報告書錯誤之處進行瞭解及確認,核有違反金融消費者保護法及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 2.本分公司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過程未提醒客戶高收益債券基金特性及投資風險,另辦理核保作業時,對經危險加費之保戶,有未提供加費後之投資型保險商品建議書,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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