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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635425
發言日期
2022/01/06
發言時間
17:30
發言人
黃志傑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21666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1/06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有關檢調單位至本公司進行調查事宜
說明 (600字內)
1.事實發生日:111/01/06 2.發生緣由:配合檢調單位於今日上午至本公司進行調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全力配合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