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序號 1619585 發言日期 2015/11/20 發言時間 15:47
發言人 李光霖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21666#250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5/11/20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股份減資事宜
說明 (600字內)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20 。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之規定,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作業。 3.減資金額:新台幣16,160,000元。 4.消除股份:1,616,000股。 5.減資比率:0.44% 。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622,004,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11/20 。
附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版權所有
220232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電話:(02)8968-0899 傳真:(02)8969-1300
紐約辦事處:1 E.42 Street, 13F, New York, NY 10017, U.S.A. Tel:(1-212) 317-7326
倫敦辦事處:Level 17, 99 Bishopsgate, London EC2M 3XD,United Kingdom Tel:(44-20)7628-1501

歡迎連結使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資料。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 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