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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528370 發言日期 2012/10/29 發言時間 16:58
發言人 林欽淼 發言人職稱 林欽淼 發言人電話 23116411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2/10/29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說明 (600字內)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10/29 2.發行股數:普通股7,500萬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暫定為1,3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 實際發行價格之計算係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以下簡稱「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本次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時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8元,預計可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1,350,000千元,實際發行價格依證券商同業公會自律規則訂定,授權董事長與主辦承銷商參考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並提董事會討論。 6.員工認股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15%,計1,125萬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總股數之75%,計5,625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即每千股得認購61.47936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750萬股以公開申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若公股股東放棄認購,放棄認購部份併入公開承銷辦理,不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部分,由原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不含公股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需要及強化資本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12/01 13.最後過戶日:101/11/26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1/27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12/01 16.股款繳納期間:101/12/05~101/12/11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將於訂立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後二日內,另行公告相關事宜。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營業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計7,500萬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6796號函同意在案。 (2) 增資基準日:101/12/14,若有異動,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3) 本公司發行之九十八年度第一期私募無擔保次順位到期強制轉換公司債自101年11月6日起至101年12月1日止停止受理轉換。 (4) 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認股率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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