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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926617 發言日期 2022/07/19 發言時間 17:00
發言人 葉栢宏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170-988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7/08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110137621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處分內容 金管會認本公司辦理新契約核保作業,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辦理新契約核保作業,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說明 (600字內) 辦理新契約核保作業,有未依要保人提供之被保險人所有體況資料辦理審核之情事,如:保戶投保本公司保險商品,並依本公司要求提供體檢報告及病歷資料,惟本公司僅依體檢報告紀載之異常情形即作成不予承保之核保決定,未將過去病歷資料所記載之被保險人體況列入核保審查,致未能一次將所有拒保原因通知保戶,嗣於保戶請求核保複審時,始告知保戶尚有其他無法承保之原因,不利於保戶權益之維護,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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