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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79238 發言日期 2009/02/05 發言時間 11:01
發言人 林欽淼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23116411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09/02/05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說明 (600字內) 1. 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8/02/05 2. 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0,000股。 3. 每股面額:每股新台幣10元。 4.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 5.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1.6元。 6. 員工認股股數:發行總股數之10%計10,000,000股由員工承購。 7. 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總股數之80%計8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即每仟股得認購 148.354股,認購率為14.8354%。 8. 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發行總數10%計10,000,000股以公開申購 方式辦理對外承銷;另公股股東放棄認購部份亦併計對外承銷。 9. 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其認購股份不足一股之 部分,由原股東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不含公股股東) 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其餘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承購。 10. 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1. 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強化資本結構,並符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 監理規範。 12.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98/02/27 13. 最後過戶日:98/02/20 14. 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8/02/23 15.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8/02/27 16. 股款繳納期間:98/03/03~98/03/09 17. 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本公司將於訂立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 託存儲價款合約書後二日內,另行公告相關事宜。 18. 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19. 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市府分行 20. 其他應敘明事項: A.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00,000,000股案,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於98年2月4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71841號函同意在案。 B.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1.6元,係依訂價基準日 98/02/05前三個營業日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後之75.47%設算得之,共 計可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1,160,000,000元。 C.增資基準日如因法令或客觀環境而須異動,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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