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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575721
發言日期
2018/12/27
發言時間
17:30
發言人
葉栢宏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170-9888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8/12/27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私募發行普通股
說明 (600字內)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12/2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台灣人壽之百分之百控股母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暫定333,32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新臺幣9,999,6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私募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即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之八成為基礎。 (2)依本公司最近期(107年9月)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19.05元為參考價格,乘上每股淨值比1.57估算每股發行價格為30元。前述每股淨值比係參酌107及106年度保險同業辦理私募現金增資之每股淨值比區間(0.71至2.41),應屬合理。 (3)實際定價日及私募價格擬於主管機關核准後,本公司將另召開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資本及提升資本適足率。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為維持母公司中信金控100%之持股比例,擬以私募方式辦理。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將於保險局核准後,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訂定之。 11.參考價格: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將於保險局核准後,由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訂定之。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依法私募股票限制轉讓之外,其餘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將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待核准後執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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