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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 - 攸關消費大眾權益及其他之重大訊息
序號
1241329
發言日期
2014/10/03
發言時間
17:31
發言人
林欽淼
發言人職稱
投資長
發言人電話
02-2511-6411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4/10/03
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或假扣押、假處分之申請或執行事件,對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訴訟案終結事宜
說明 (600字內)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訴訟案號:103年度訴字第382號 2.事實發生日:103/10/03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原告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請確認本公司102年12月20日股東臨時會第一案之決議無效。備位聲明:本公司102年12月20日股東臨時會第一案決議應予撤銷。 4.處理過程:本公司委任律師轉知原告已撤回本件訴訟,故本案業已終結。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下載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