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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007185 發言日期 2014/01/29 發言時間 18:28
發言人 林欽淼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5116411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4/01/29
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或假扣押、假處分之申請或執行事件,對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訴訟案相關說明
說明 (600字內)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訴訟案號:103年度訴字第382號 2.事實發生日:103/01/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大慶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本公司股東身份向臺北地方法院對本公司102年12月20日召開之102年度第一次普通股/甲種特別股股東會起訴,先位聲明請求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備位聲明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 4.處理過程:本公司於103年1月29日接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通知書,訂於103年2月20日下午2點30分進行準備程序。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前開股東會均依法辦理,並無所指無效或得撤銷之情形,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依法院通知於103年2月20日到庭進行訴訟程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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