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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021185 發言日期 2022/09/14 發言時間 13:19
發言人 會計部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 發言人電話 2389585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9/07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111.09.07金管保壽字第1110493444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8款規定。
  處分依據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及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處分內容 核處罰鍰240萬元並予以糾正。
摘要 (限100字內) 依公司治理專案檢查報告(編號:110F121)所列缺失事項,發現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說明 (600字內) 一、公司董事會及不動產企劃委員會審議通過OO大樓標售案,對該不動產風險管理之審議,有下列欠妥事項: 1.該不動產已使用多年,惟購置時未將未來須額外支付之相關維修費用納入壓力測試評估。 2.公司以高出鑑價金額投標,惟未將未來恐面臨立即減損之風險納入評估。 3.董事會對投資不動產交易價格之授權未於事前明確授權合理之交易金額區間。 二、公司109.7.24董事會通過董事報酬,有未依公司章程規定內容議定、駐會董事之績效獎金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核定,與公司章程規定不符,且未依董事會決議辦理等欠妥情事。 三、公司經理人有兼任利害關係人職務,未明確說明其職責並建立妥適之利益衝突防範機制,及原借調關係企業經理人歸建後,仍有協助原借調關係企業事宜,未明確劃分與關係企業之職責等欠妥情事。 四、公司110.1.29董事會通過109年度績效獎金之給付對象有包括核發當日未在職之高階主管,違反公司內部規定及金管會109年9月16日金管保壽字第10904936782號裁處書限制。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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