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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57810
發言日期
2012/09/01
發言時間
10:26
發言人
周賢財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25075335#22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2/09/01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要保人直接採購或投保時,與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優惠內容之差異
說明 (600字內)
任意汽車保險: 汽車任意保險商品,要保人直接投保或採購時,本公司收取之保險費為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保險費的90.2%。 住宅火災保險(不含地震基本保險): 消費者直接至本公司全省服務據點(含通訊處)投保,較透過保險代理人或經紀人投保時享有總保費約15%之優惠。
附件
下載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