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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642597
發言日期
2023/10/19
發言時間
08:30
發言人
顏思齊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1815000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3/10/18
更換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其至少包含姓名、事實發生日、更換理由及相關說明。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更換外部複核簽證精算人員所屬公司
說明 (600字內)
負責本公司107年度外部複核簽證精算事務之安侯企業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張嘉銘精算師,自本(112)年8月9日終止與本公司之委任,並經本公司四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同意終止在案。另本公司委任嘉銘精算顧問有限公司張嘉銘精算師為本公司之112年度簽證精算報告外部複核簽證精算人員,經本公司四十屆第九次董事會同意在案,並報主管機關備查。本案業經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2年10月18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120436698號函同意張嘉銘先生擔任本公司之外部複核簽證精算人員在案。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