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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74141 發言日期 2012/02/22 發言時間 11:41
發言人 鍾孟芳 發言人職稱 精算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16300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2/02/08
更換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其至少包含姓名、事實發生日、更換理由及相關說明。
文號 10100017200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更換簽證精算人員
說明 (600字內) 負責本公司簽證精算事務之曾慶泓先生,自本(101)年2月8日終止與本公司之委任,並經本公司三十五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同意終止在案。另本公司聘任鍾孟芳小姐為本公司之簽證精算師,經本公司三十五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同意在案,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本案業經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於101年2月20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0100017200號核准鍾孟芳小姐擔任本公司之簽證精算人員在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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