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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112743
發言日期
2022/11/03
發言時間
08:30
發言人
稽核室
發言人職稱
N/A
發言人電話
N/A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11/03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4326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及同法第149條第1項
處分內容
罰鍰新臺幣60萬元及4項糾正
摘要 (限100字內)
金管會對本公司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專案檢查報告,查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之情事
說明 (600字內)
一、對銀行通路客訴事件未充分暸解,逕以銀行通路與保戶談妥之和解內容,以融通方式辦理契撤,有未依合約約定釐清公司與銀行通路間之責任歸屬並採取因應措施。 二、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銷售作業,業務員未規劃適合客戶需求之保險商品,核保人員未確實辦理核保,且系統亦未設置相關檢核控管機制,致第1年所繳保險費扣除費用後金額即不足以投資。 三、投資型保險商品保戶風險屬性分析問卷,有問項設計不合理、問項內容定義不明確及未包含重要問項情事。 四、以行動投保方式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作業,有系統設計先推介並規劃保險商品,再補作風險屬性問卷之情形之作業流程顛倒情形。 五、對於屬重大消費爭議且為內部作業失誤造成損失之客戶申訴案件,未依內部規定留存是否符合重大事件評估紀錄,亦未依所訂通報流程辦理。
附件
下載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