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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326558
發言日期
2018/03/15
發言時間
17:10
發言人
林昭廷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51399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8/03/15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國泰人壽公告依公司法第158條及公司章程規定,擬辦理提前贖回丙種特別股。
說明 (600字內)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15 2.減資緣由:依公司法第158條及公司章程規定,擬於七月中旬前辦理 提前贖回丙種特別股。 3.減資金額:新台幣1,250,000,000元(償還新台幣5,000,000,000元)。 4.消除股份:125,000,000股。 5.減資比率:2.3%。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53,065,273,95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減資基準日於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