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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765182
發言日期
2016/05/06
發言時間
13:57
發言人
林昭廷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51399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2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6/05/05
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或假扣押、假處分之申請或執行事件,對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重大訴訟公告
說明 (600字內)
1.國寶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寶人壽)於九十二年十月間,借用斯時董事長曾慶豐特別助理周再發之名義,向台北地方法院標得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即亞洲廣場大樓)地上二至六樓全部及地下四樓、五樓50個車位(下稱系爭不動產),嗣系爭不動產之租金及產權遭借名登記人侵占,國寶人壽遂起訴請求返還系爭不動產及租金。台北地方法院於一百零二年四月三十日判決國寶人壽可取得系爭不動產拍賣之價金新台幣1,461,616,737元(按系爭不動產已遭台北地方法院拍賣),惟該判決於一百零四年六月三十日經台灣高等法院廢棄。 2.本公司於一百零四年七月一日概括承受國寶人壽之資產及負債,並依法提起上訴及聲請承當該訴訟;嗣一百零五年五月五日收受最高法院判決,同意本公司承當訴訟,並廢棄第二審判決,發回高等法院審理。 3.本案前已委請律師處理,本公司及委任律師認為該案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並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