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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109748 發言日期 2022/11/09 發言時間 17:00
發言人 王慰慈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6-9955
符合條款 其他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11/09
其他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改變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以111年10月1日為金融資產重分類日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已於111年9月底,經公司管理階層與簽證會計師共同考量及判斷相關事證合理性後,決定變更經營模式,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10月7日(111)基秘字第0000000354號函之規範,以111年10月1日為金融資產重分類日。金融資產重分類已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合理意見書,並於今日提報董事會,重分類後之權益金額,較111年9月30日增加約新台幣100億元,淨值比率約由原1.04%增加至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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