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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109748
發言日期
2022/11/09
發言時間
17:00
發言人
王慰慈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86-9955
符合條款
其他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11/09
其他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改變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以111年10月1日為金融資產重分類日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已於111年9月底,經公司管理階層與簽證會計師共同考量及判斷相關事證合理性後,決定變更經營模式,並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111年10月7日(111)基秘字第0000000354號函之規範,以111年10月1日為金融資產重分類日。金融資產重分類已取得簽證會計師出具之合理意見書,並於今日提報董事會,重分類後之權益金額,較111年9月30日增加約新台幣100億元,淨值比率約由原1.04%增加至5.78%。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