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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541862 發言日期 2012/11/08 發言時間 17:16
發言人 孔令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2/11/08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涉及保險業工程險案乙事。
說明 (600字內)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1/11/08 3.報導內容:有關自由時報於101年11月8日B1版報導有關詐領工程保險,包商產險年A國 庫11億元之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媒體報導部分保險業與營造商涉及詐領政府工程保險費乙事,因該報導列名   本公司屬承辦六家保險公司之一,為維本公司商譽並正視聽,特說明如下:本   公司承保工程險之作業事宜均依照保險同業公會97年所訂之自律規範辦理,故   無報載所稱與公共工程營造廠商合謀並以開立不實單據詐領工程保險費等情事。 (2)本案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任何影響,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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