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序號 2851907 發言日期 2019/11/12 發言時間 17:58
發言人 潘少昀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9/11/12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因違反保險法經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1.事實發生日:108/11/12 2.違規情形:違反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及第171條第1項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6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已依金管會處分內容辦理改善。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版權所有
220232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電話:(02)8968-0899 傳真:(02)8969-1300
紐約辦事處:1 E.42 Street, 13F, New York, NY 10017, U.S.A. Tel:(1-212) 317-7326
倫敦辦事處:Level 17, 99 Bishopsgate, London EC2M 3XD,United Kingdom Tel:(44-20)7628-1501

歡迎連結使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資料。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 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