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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2434630
發言日期
2018/07/19
發言時間
16:39
發言人
潘少昀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8/07/19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因違反保險法經核處罰鍰新臺幣24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1.事實發生日:107/07/19 2.違規情形: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第2項 及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3.罰鍰金額:新臺幣24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鍰新臺幣240萬元及4項糾正。 5.預計改善措施:本公司已依金管會處分內容辦理改善。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