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序號
1005674
發言日期
2014/01/28
發言時間
15:23
發言人
孔令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4/01/28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因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經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1.事實發生日:103/01/28 2.違規情形:本公司未確實執行保戶個人資料保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查有違反保險法規定。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 幣60萬元整。 4.預計改善措施:將於金管會處分文到後,瞭解相關內容後處理。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