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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005674 發言日期 2014/01/28 發言時間 15:23
發言人 孔令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76-5567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4/01/28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因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經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1.事實發生日:103/01/28 2.違規情形:本公司未確實執行保戶個人資料保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查有違反保險法規定。 3.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 幣60萬元整。 4.預計改善措施:將於金管會處分文到後,瞭解相關內容後處理。 5.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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