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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44118
發言日期
2011/08/08
發言時間
10:59
發言人
衛志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161-5400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1/08/08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暨分公司經理人變更為衛志雄先生。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申請改派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暨分公司經理人變更登記案業經經濟部民國100年8月8日經授商字第 10001177800 號函核准在案 (本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指定之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暨分公司經理人變更為衛志雄先生)。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