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
最近年度董(理)事會開會
19 (A) 次,監察人(監事)出席列表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B/A】(註2) | 備註 |
監察人(監事) | 潘傳倩 | 19 | 0 | 100.00% | 本公司單一法人股東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0年11月1日指派 |
監察人(監事) | 楊琰 | 1 | 0 | 100.00% | 本公司單一法人股東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1年11月30日增派 |
※附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理)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監察人(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監察人(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理)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申報頻率 :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