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最近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
8
(A) 次,獨立董(理)事出席列表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B/A】(註2) | 備註 |
委員 | 劉宗仁 | 3 | 0 | 100.00% | 舊任,任職日:2020/06/23,112年度改選前開會3次 |
委員 | 劉宗仁 | 5 | 0 | 100.00% | 連任,改選日:2023/06/21,112年度改選後開會5次 |
委員 | 陳慎鋒(Alan Shen-Fong Tan) | 3 | 0 | 100.00% | 舊任,任職日:2020/06/23,112年度改選前開會3次 |
委員 | 陳慎鋒(Alan Shen-Fong Tan) | 5 | 0 | 100.00% | 連任,改選日:2023/06/21,112年度改選後開會5次 |
委員 | 王伯鑫 | 3 | 0 | 100.00% | 舊任,任職日:2020/06/23,112年度改選前開會3次 |
委員 | 江長華 | 5 | 0 | 100.00% | 新任,任職日:2023/06/21,112年度改選後開會5次 |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及其他應記載事項
|
審計委員會之職責業已詳載於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中,其內容摘要如下:
- 訂定或修訂內部控制制度。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 訂定或修訂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投資於公開發行之未上市未上櫃及私募之有價證券、對利害關係人放款或其他交易之處理程序。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 簽證會計師、簽證精算人員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附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委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委員改選者,應將新、舊任委員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委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審計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申報頻率 :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