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04年4月
職稱 |
姓名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兼任本公司 及其他公司職務 |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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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劉代洋 |
2013/12/06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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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美國杜蘭大學經濟學博士;
現職:台灣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經歷: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兩岸經濟合作促進會副理事長、中華決策科學學會理事長、台灣科技大學主任秘書、台灣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教授兼主任、美國杜蘭大學校友會理事/在台校友會會長、行政院開發基金創投審議委員會委員、台北市政府顧問兼財政組召集人、台北市政府特種基金會管理委員會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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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姚文亮 |
2013/12/06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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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中興大學會計系
現職:威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主持會計師
經歷:中友會計師事務所、工信工程(股)公司財務經理、吉祥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東方育樂事業有限公司監察人、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公會顧問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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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張承中 |
2013/12/06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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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美國西北大學Kellogg管理學院結業、美國西北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理慈國際科技法律事務所/律師、、寶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律師/協理、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律師/法令遵循主管、理律法律事務所金融暨資本市場部律師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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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葉家興 |
2013/12/06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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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美國威斯康辛大學博士
現職:香港中文大學金融系副教授
經歷:香港中文大學金融系副教授、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負責教育訓練、國立政治大學客座教授、北京大學保險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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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鄭宇庭 |
2013/12/06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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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統計學博士
現職:國立政治大學統計系副教授
經歷:國立政治大學統計學系副教授、中華資料採礦協會常務理事、國立政治大學資料採礦中心主任、中華市場研究協會副理事長、中華市場研究協會常務理事、司法院資料採礦研討會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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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說明 |
103.8.12接管停權 |
※附註一:
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理)事或監察人(監事)之期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附註二:
各董(理)事、監察人(監事)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V”。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理)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五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8)未與其他董(理)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 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