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最近年度董(理)事會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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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次,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出席列表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註1) | 實際出(列)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列)席(%)【B/A】(註2) | 備註 |
董(理)事長 | 蔡漢凌 | 11 | 0 | 100.00% | 111年8月31日任期屆滿,自111年9月1日連任,任期至114年8月31日。 |
董(理)事 | 尹崇堯 | 7 | 4 | 64.00% | 111年8月31日任期屆滿,自111年9月1日連任,任期至114年8月31日。 |
獨立董(理)事 | 張冠群 | 11 | 0 | 100.00% | 111年8月31日任期屆滿,自111年9月1日連任,任期至114年8月31日。 |
獨立董(理)事 | 曾榮秀 | 11 | 0 | 100.00% | 於111年9月1日經單一法人股東派任,任期至114年8月31日。 |
獨立董(理)事 | 李慕萱 | 11 | 0 | 100.00% | 111年8月31日任期屆滿,自111年9月1日連任,任期至114年8月31日。 |
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理)事會職能之目標與執行情形評估(如設計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及其他應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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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強化監督管理機能,本公司已於 105 年 9 月 1 日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重要議案皆提報審計委員會核議。
(二)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並適時修訂(最新一次為112年11月),以強化公司治理。
(三)於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及公司官網揭露董事上課及出席董事會情形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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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1.年度終了日前有董(理)事、監察人(監事)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理)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2.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理)事、監察人(監事)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董(理)事、監察人(監事)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列)席率(%)則以其在職期間董(理)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列)席次數計算之。
※申報頻率 :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