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
職稱 |
姓名 |
年齡 |
選/就任日期 |
任期 |
初次選任日期 |
主要學經歷 |
專業資格與經驗(附註二) |
獨立性情形(附註三) |
董(理)事長 |
朱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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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11/12/31 |
學歷:美國阿拉巴馬奧本大學(Auburn University)數學碩士
經歷:
1. 民國84-90年台灣紐約人壽總經理
2. 民國91-95年台灣紐約人壽董事長、中國海尔紐約人壽總經理
3. 民國96年逢甲大學專任副教授、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顧問
4. 民國97-99年康健人壽首席顧問
5. 民國99-100年康健人壽台灣分公司總經理
6. 民國101年-迄今康健人壽董事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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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理)事 |
林育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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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17/06/26 |
學歷: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
經歷:
1. 民國83年9月至85年9月任職勤業會計師事務所
2. 民國85年9月起擔任霈昇聯合會計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3. 100年9月至104年6月擔任東吳大學會計系講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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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理)事 |
王偉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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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20/07/01 |
學歷:美國聖路易華盛頓大學(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法學博士
經歷:
1. 民國103年~107年富鼎博瑞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2. 民國101年8月起擔任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3. 民國105年8月起擔任銘傳大學法律學院財金法律學系專任教授(10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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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理)事 |
林素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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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20/07/01 |
學歷:美國威斯康辛-麥迪森大學精算科學碩士
經歷:
1. 民國90年獲選為臺灣精算師協會理事
2. 民國102年~104年擔任英國友誠國際亞洲及中東區域財務精算師
3. 民國104年~108年擔任忠利保險香港首席精算師兼風險部門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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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理)事 |
邵駿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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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17/01/04 |
學歷:英國赫瑞瓦特大學(Heriot Watt University)理學士
經歷:
1. 民國101-103年擔任ACE Limited董事長
2. 民國103年起擔任信諾集團印尼公司執行長及董事長
3. 民國106年起擔任康健人壽總經理暨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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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理)事 |
梁式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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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21/04/15 |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生物系理學學士學位
經歷:
1.民國90年-100年於美商高盛亞洲陸續人力資源服務之亞洲地區主管
2.民國100年起於信諾集團擔任國際市場人力資源總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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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理)事 |
白凱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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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5 |
3年 |
2014/12/31 |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University of London)經濟及歷史學士
經歷:
1. 民國86-96年GE Capital (美國通用金融)
2. 民國96-100年Tesco Card Services (特易購)
3. 民國100年起任職於信諾集團,現任信諾亞太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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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註說明:白凱榮君於2014/12/31首次擔任董事,於2019/1/31卸任,後於2020/08/13再次擔任董事。
※附註一:
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理)事會成員之期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附註二:
專業資格與經驗:敘明個別董事及監察人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屬審計委員會成員且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應敘明其會計或財務背景及工作經歷;並說明是否有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第3條各款情事。
※附註三:
1.敘明獨立董事人數及比重。
2.說明董事會具獨立性,及附理由說明是否無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規定第3項及第4項規定情事,包括敘明董事間、監察人間或董事與監察人間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3.獨立董事應敘明符合獨立性情形:
(1)包括但不限於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是否擔任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2)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利用他人名義)持有公司股份數及比重。
(3)是否擔任與本公司有特定關係公司(參考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3條第1項5~8款規定)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4)最近2年提供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所取得之報酬金額。
※附註四:
敘明董(理)事會之多元化政策、目標及達成情形。
多元化政策包括但不限於董事遴選標準、董事會應具備之專業資格與經驗、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組成情形或比例,並就前揭政策敘明公司具體目標及其達成情形。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