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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信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保險業揭露氣候相關資訊-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編號 項目 執行情形
1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中信產董事會為氣候變遷風險最高督導單位,負有審視、監督氣候變遷風險策略及風險政策的職責。董事會轄下之風險管理委員會,負責督導本公司氣候變遷相關重要策略。中信產每年產製氣候變遷風險的評估報告,併入ORSA報告內容呈現並提報董事會,讓董事會了解有關氣候變遷之相關風險與機會,董事會扮演監督角色,確保公司妥善評估與管理氣候變遷相關風險。 中信產為跟進國際對於氣候變遷治理的趨勢、掌握低碳經濟發展的關鍵契機,已由管理階層(包含總經理、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通路、商品及行政處最高主管)組成「永續發展推展委員會」,並請中信金控企業永續辦公室及本公司獨立董事指導監督,制定氣候變遷各項指標、目標及構思未來發展藍圖,並定期召開會議研議ESG議題(包含氣候變遷風險),將ESG議題納入風險管理、投資、核保及資本適足等決策程序中,同時一併揭露重要工作執行進度及成果。
2 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中信金控自2019年成立TCFD工作小組後,依循UNEP FI及TCFD等國際機構對於氣候風險衡量的指引、並與外部顧問及研究機關合作,逐步發展氣候風險衡量方法與程序,後續將逐步說明氣候風險策略的整體架構。 氣候變遷帶來的影響包括轉型風險、實體風險和責任風險,中信產公司依據其自身所面臨之內外部影響因素,擬定氣候風險策略,以營運持續、氣候財務風險管理、氣候變遷業務機會等面向制定策略,鑑別短、中、長期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考量政策和法規變動、技術創新、市場結構改變、名譽傷害、立即性極端天氣事件或長期性氣候模式變化等主要風險因子進行氣候風險鑑別,並對重大影響之風險因子進行風險議題評估與管理。 轉型風險(Transition Risk):因應政策法規或社會氛圍改變所衍生的營運風險,例如政策及法規風險、低碳轉型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名譽風險;實體風險(Physical Risk):因為極端氣候事件所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害,例如熱浪、乾旱、強降雨、異常高溫或低溫等日趨嚴重之極端氣候事件或是全球暖化導致洪災、熱浪等等;責任風險(Liability Risk):企業未善盡氣候風險的管理而導致的風險,可能面臨訴訟究責、求償的風險。 氣候機會: 資源效率/能源來源,影響期間: 短/中期。自有建築物改造,採用更節能更有效率之建築物、 透過提升自身營運、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等方面的能源使用效率,以及強化物料、水資源和廢棄物管理,有助降低營運成本及減少碳排。 產品&服務,影響期間:短/中期。創新及開發型低碳產品與服務有助於企業提高競爭地位,並使客戶和製造商移轉偏好、開發新型綠色產業相關商品,提高經營績效、開發氣候調適解決方案,提升作業效率。 市場,影響期間: 中/長。 企業可於商品標示強化低碳的概念,提升企業形象、 進入新型或新興市場,提高營業收入、積極尋找具有低碳投資之潛力標的,增加投資、致力於各類金融資產的多元化。 韌性,影響期間: 中/長期。提升氣候調適能力有助於企業強化風險管理並掌握氣候相關機會、善用公部門獎勵辦法,購置節能措施、積極參予替代能源方案,支持環境永續。
3 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參考前項,實體風險及轉型風險內容。
4 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為建立氣候相關機會與風險因應策略,中信產融合ESG及氣候相關議題於現行保險企業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ERM)架構,將ESG及氣候風險納入風險管理政策中的主要風險範疇,並訂有「中信產氣候變遷風險管理辦法」。定期彙整氣候相關議題,於風險管理委員會呈報,藉以理解氣候變遷之影響,制定相關管理策略,完善氣候風險管理。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 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中信金控參考綠色金融體系網路(NGFS)之六種氣候情境,選擇其中的Net Zero 2050、Delayed Transition及Current Policies三種情境,作為集團共同氣候情境的基礎。以中信產2022年12月31日之暴險部位為基準,試算當面臨2030年及2050年兩個時點的氣候風險情況時,可能承受的財務衝擊。透過集團整合之情境分析方法,綜合觀察三種情境、二個時點下的6個試算結果,氣候相關風險帶來最嚴峻之損失預期使中信金控合併淨值減少約0.84%,風險應屬可控;其中轉型風險(碳價成本)對於投融資對象的財務衝擊相對明顯,而實體風險(淹水)對於不動產擔保放款的影響雖為其次,但財務衝擊並不顯著。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 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中信產險溫室氣體盤查自2019年起每年執行盤查及查證,並獲BSI英國標準協會頒發溫室氣體盤查證書,相關作業已提前符合主管機關要求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之合併報表子公司於2027年完成查證之規定,爾後中信產險將承接金控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設定,就碳排放範疇一及範疇二,,以2021年為基準年,2035年為目標年,訂定每年碳排放減少4.2%之目標。 中信產險盤點範疇一及範疇二之溫室氣體排放,截至2022年年底,分別為55.95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及467.25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2023年1月我國立法院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除將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明文入法外,也正式宣告臺灣「碳定價時代」來臨;除此之外,證交所為配合政府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政策,擬與行政院國發基金共同設立臺灣碳權交易所公司,未來將使得國內碳排放定價日益透明。 中信金控為及早因應碳稅/碳費或碳交易對本集團投融資業務之財務影響,自2019年起即將影子碳價格(Shadow Price)納入投融資組合的情境分析財務評估,並據此檢視集團商業模式與業務策略是否具備因應氣候風險之韌性。我們參考由全球各國央行和金融監管機關所成立的綠色金融體系網路(NGFS)發布的氣候變遷情境設立碳價格,我們觀察到全球各區域於2050年時點的碳價均較2030年大幅提升,但不同區域間因為國家經濟承受能力與執行淨零排放步調有所差異,因此各區域碳價格攀升幅度有所不同。參考NGFS的預估值,我們以$0.55美元至$531美元為每噸碳價,來作為評估與管理投融資對象的碳風險,未來我們將持續關注國內外碳價機制的變化及時調整。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 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 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於2019起進行ISO 14064-3相關盤查及認證並取得證書,規劃於2024進行購買再生能源。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另填於4-28-2)。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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