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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保險業揭露氣候相關資訊-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編號 項目 執行情形
1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董事會對於氣候相關風險管理負有最終責任,負有核定及監督氣候風險胃納、風險管理架構及政策之職責。董事會轄下之風險管理委員會每季召開會議,由風險管理部門定期提報「自我風險及清償能力評估(ORSA)報告」與「風險管理業務執行工作報告」供委員會審議,並向董事會呈報。也透過總經理領導之「企業永續(CS)小組」於107年起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執行方案,除每季召開例會掌握各小組工作進度,每半年亦將執行成果提報董事會。為因應氣候變遷帶來的低碳轉型風險與機會,國泰人壽透過責任投資小組與綠色營運小組,分別從投資及自身營運面向著力,盤點投資與營運碳足跡,並研擬相關因應作為。
2 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國泰人壽透過與國泰金控風管處成立跨子公司之氣候與自然工作小組與企業永續(CS)小組成員協同相關單位,每年辨識不同業務在短中長期之氣候風險與機會,並透過質化問卷評估以及量化情境分析結果,排列氣候風險與機會之優先順序,並針對重大性較高的項目,盤點相關潛在影響。如:在淨零轉型的驅動下,加速發展綠色創新服務,並透過精進既有數位技術強化系統效能,穩健朝向淨零營運目標發展外,同時滿足顧客多樣化之服務需求,提升與國泰往來意願。相關辨識結果已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3 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考量氣候風險的不確定性,就公司營運面及核心業務所面臨的氣候風險,包括有價證券、人身保險商品、自有不動產,發展前瞻性情境分析,以衡量氣候變遷帶來的財務衝擊與健全公司策略之韌性,評估結果風險皆為可控,並每年持續追蹤監控,相關研究成果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4 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108年5月訂定「新興風險管理準則」,將氣候風險納入整體企業風險管理。而為強化公司氣候風險韌性,進一步將氣候風險從新興風險中獨立,110年3月訂定「ESG 與氣候風險管理準則」,鑑別、評估和管理投融資對象之氣候相關實體及轉型風險,並將準則納入「風險管理政策」,將氣候風險嵌入既有企業風險管理架構管理,相關資訊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 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接軌TCFD要求,選擇對應升溫2°C 或以下之轉型風險影響較嚴峻的氣候情境,發展3種不同溫度之情境分析,將NGFS發展之國際通用氣候情境納入氣候風險值CVaR模型,評估股債投資標的的價值影響,相關資訊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 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為因應國際RE100、SBT科學減碳目標等重要氣候倡議、外部評比機構的期待,以及臺灣政府淨零排放路徑的政策與法規跟進,國泰人壽針對營運及投資面提出「零碳營運轉型+低碳投資配置」的雙軌轉型策略以及建立相關指標與目標,面對國際趨勢與監理趨嚴的轉型風險,並掌握市場發展機會: (1) 零碳營運轉型 A. 推動策略 (a) 綠色職場: 進行職場老舊設備汰換,以提升營運據點之用電與能源效率。 (b) 綠色能源: 透過再生能源轉供、再生能源憑證採購、自有自用大樓自發自用提升營運據點再生能源的使用量。 (c) 綠色房東: 發揮房東影響力,推動「綠色租賃方案」,協助承租戶取得所需綠電,帶動產業共同邁向能源轉型。 B. 指標與目標: 設立再生能源使用與減碳量等指標與目標,相關資訊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2) 低碳投資配置 A. 推動策略 (a) 配置轉型: 透過擴大設定低碳投資目標支持綠色產業、配置低碳轉型企業、對未積極轉型之煤炭及非常規油氣業撤資承諾,以提升整體投資組合氣候韌性。 (b) 氣候議合: 參與國際倡議組織,串連國際投資人共同發揮影響力。此外透過與被投資對象進行議合,促動其揭露碳盤結果、設定更具體的中長期減碳目標。 (c) 綠電事業: 積極評估台灣離岸風電、太陽能光電等案場,並拓展其它各式再生能源投資機會,持續累積發電資產。 B. 指標與目標: SBT溫度目標、低碳投資、議合參與等指標與目標,相關資訊揭露於永續報告書。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112年已舉辦導入內部碳定價機制之減碳活動,累計碳費基金將用於綠建築認證及購買碳權等零碳專案。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 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 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氣候相關目標、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及每年達成進度: A.營運減碳(範疇1、2)目標(相較109年)-114年減碳>21%、119年減碳>42%、139年達淨零碳。 B.綠電(RE)目標(當年度使用量)-112年國內據點10%、114年國內據點50%總公司100%、119年國內據點100%、139年全球據點100% 106年完成全台首批再生能源憑證交易,截至112年已外購742張再生能源憑證(1張=1,000度電)。 提出「零碳營運轉型計畫」,規劃減少用電與並響應RE100、擬定再生能源使用目標,以降低碳排放。111年與經濟部研商簽定再生能源購電協議(CPPA),以更有效促使大樓採購綠電。112年包含總公司大樓在內,綠電轉供總使用量逾650萬度,超越再生能源使用達10%(RE10)之年度目標。期待扮演綠電使用的倡議者角色,讓社會共好。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另填於4-28-2)。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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