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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達國際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
項目 申報內容
敘明公司是否制訂誠信經營政策、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及落實情形。 (一)本公司本於信賴、關懷、誠信之經營理念,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以建立良好商業運作模式與風險控管機制,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政策】並經董事會決議核准通過,該政策適用於安達人壽及所屬國際保險業務之所有員工。規範禁止不誠信行為、禁止行賄及收賄、禁止提供非法政治獻金、禁止不當慈善捐贈或贊助、禁止不正當利益、禁止不公平競爭之行為、禁止侵害營業秘密、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禁止產品及服務於研發、採購、製造、提供或銷售時直接或間接損害客戶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 (二)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每年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定期檢討妥適性與有效性。 (三)本公司除明定【誠信經營政策】外,於本公司【工作規則】規範各種違規態樣之懲戒標準及申訴說明,並於法令異動時進行檢討修正。
敘明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 (一) 依本公司【第三方合作對象與廠商正當查核政策及程序】、【採購管理辦法】明確定義本公司往來之第三方合作對象/廠商應進行正當調查程序,進行廠商遴選作業,確保第三方合作對象/廠商之合法性及是否有不誠信行為紀錄。 (二)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 相關稽核計畫,內容包括稽核對象、範圍、項目、頻率查核。查核結果應作成稽核報告,通報公司經理人,稽核室將稽核報告及底稿歸檔並存查五年。
敘明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一)本公司已制定【檢舉制度】並提報董事會通過,該制度已提供實體信箱、電子郵件信箱等檢舉管道供檢舉人選擇使用,並由法令遵循室受理檢舉案件及報告,再與法務部門共同進行相關調查程序。 (二)本公司【檢舉制度】內容載明案件處理程序及後續處理機制,調查後若發現為重大偶發事件或違法案件,將通報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提出相關民刑事程序。 (三)針對應採行措施及保密機制,本公司【檢舉制度】亦明定檢舉案件採不公開方式辦理,其處理及協助檢舉案件之人員應嚴守保密原則,且保護檢舉人不因提出檢舉案件而受到相關不利處分。

※附註
本表單係配合111年5月25日發布修正之「財產保險業辦理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8條第3項第2款規定而新增,自111年終了後三個月內開始申報。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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