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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申報內容
敘明公司是否制訂誠信經營政策、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及落實情形。 作為對誠信經營的承諾:1. 安達集團制定了「全球行為準則」 (Global Code of Conduct),本分公司亦遵守該政策, 請參照 (https://s201.q4cdn.com/471466897/files/doc_downloads/govdocs/current/Code-of-Conduct.pdf)。全球行為準則作為公司對整個組織誠信行為的共同承諾。它適用於所有董事、管理人員和員工,並通過明確定義公司對誠信行為的期望來指導我們員工的日常活動。2. 本分公司已制定內部「誠信經營政策」, 涵蓋之不誠信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禁止收受賄賂和其他不當付款,禁止從事進行不公平行為及提供產品及服務。誠信經營政策適用於本分公司的所有員工。本分公司定期進行誠信經營政策之教育訓練以確保員工對該政策之了解。3. 安達集團設有舉報熱線(Chubb Ethics Hotline),可用於對不誠信行為之舉報。
敘明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 為確保與本分公司往來之第三方可得到適當評估:1. 安達集團制定了「全球第三方供應商政策」,本分公司亦遵守該政策。2. 本分公司並制定了「對合作廠商或往來機構之管理政策及程序」,以確保與我們合作的第三方具有合法資格並遵守法令規定。3. 本分公司在與任何第三方進行交易之前需對第三方進行風險評估和盡職調查。避免利益衝突在安達集團的全球行為準則中有明確規定。如果存在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員工應向本分公司報告。此外,本分公司已根據法規要求建立適當的會計制度和內控制度。
敘明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分公司已依法制定「檢舉制度」政策,該檢舉制度政策明確規定了檢舉事項的處理流程及管道。對於檢舉案件調查完成後,本分公司將依視法令規定通知主管機關或向檢察官提出投訴及告發。除了對檢舉人的身份和檢舉內容應予保密外,該政策還包含反報復條款,以確保檢舉人不會因為檢舉情事而受不當處置。

※附註
本表單係配合111年5月25日發布修正之「財產保險業辦理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8條第3項第2款規定而新增,自111年終了後三個月內開始申報。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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