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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申報內容
敘明公司是否制訂誠信經營政策、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及落實情形。 訂有「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檢舉不法案件處理制度」及「道德行為準則」等,詳細規範禁止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所有員工從事任何於「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明定各種不誠信行為態樣,及防範不誠信行為發生之控管機制及作業程序,向全體員工宣導使其充分瞭解與遵守。
敘明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 本公司慎選商業往來之交易對象,重視交易對象之誠信行為紀錄,並於簽訂之合約書內約定誠信廉潔承諾條款。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誠信經營執行狀況與涉及不誠信行為事件之因應措施。另訂有「董事會議事規範」、「防止利益衝突與內線交易事項辦法」、「與利害關係人財務業務往來暨交易規範」、「與利害關係人交易內部作業規範」、「與利害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序」及「從事國內股權商品投資相關人員利益衝突防範要點」等相關內部規章,嚴格執行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此外依據「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相關規定編製財務報告,均經簽證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建立有效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報表之公允性,及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及控制作業處理程序,並設置總稽核及稽核室,每年依年度稽核計劃至各單位進行查核作業,落實內部控制。
敘明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檢舉不法案件處理制度」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訂有具體檢舉制度,內容包括檢舉案件資料的保密、檢舉人的保護、案件調查作業、案件調查完成後的獎勵表揚標準及重大案件的通報及告發。內、外部人員若涉有本公司所訂「檢舉不法案件處理制度」之情事者,已於官方網站建置檢舉信箱 (EthicalManagement@tfmi.com.tw),提供檢舉人檢舉;立案後交由法令遵循室處理並查明相關事實,並對檢舉人採取嚴格保密措施以避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

※附註
本表單係配合111年5月25日發布修正之「財產保險業辦理訊公開管理辦法」及「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8條第3項第2款規定而新增,自111年終了後三個月內開始申報。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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