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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NA 無差異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本公司為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並無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需處理。 無差異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本公司已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無差異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1. 本公司設置獨立之風險管理單位,負責公司之風險控管,制訂風險管理政策及相關管理規範。 2. 本公司設立風險管理委員會,確保公司風險管理制度之有效執行。 3. 本公司依法令訂定與關係企業之各項作業規範,避免可能之利益衝突。 無差異
二、董(理)事會之組成與職責 NA 無差異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會共設有13席董事,包括5席獨立董事,且已於104/7/10設立審計委員會,由全體5位獨立董事為委員。 無差異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 本公司至少每年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並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無差異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本公司依利害關係人相關事項之屬性種類,由客戶服務部、人力資源部及其它相關單位,直接與相關之利害關係人溝通聯繫,或利用本公司網站上之意見信箱及客戶服務專線與本公司聯繫。 無差異
四、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以及薪資報酬委員會,皆由5位獨立董事任委員會委員。 無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參考「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無差異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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