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台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本公司由單一法人股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本公司僅有單一法人股東,其建議或爭議事項可透過電話、書面或會議等方式與本公司溝通與處理。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本公司由單一法人股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最終控制者為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本公司與關係企業皆獨立運作,所有業務往來均遵循相關法令、規定及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二、董(理)事會之組成與職責 本公司自第九屆董事任期民國(下同)110年6月30日起,設有8位董事(含3位獨立董事);至110年9月24日時,董事人數計9人(含3位獨立董事)。無監察人。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本公司(原保德信人壽)自民國105年11月11日第七屆董事任期起設置獨立董事。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 定期 (至少一年一次)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本公司使用金控建置之利害關係人資料庫,由各相關單位依各自業務進行溝通。
四、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於董事會下設置風險管理委員會,未設置提名或薪酬委員會。
五、公司如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運作均依循本公司所訂之「公司治理守則」規定辦理。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版權所有
220232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電話:(02)8968-0899 傳真:(02)8969-1300
紐約辦事處:1 E.42 Street, 13F, New York, NY 10017, U.S.A. Tel:(1-212) 317-7326
倫敦辦事處:Level 17, 99 Bishopsgate, London EC2M 3XD,United Kingdom Tel:(44-20)7628-1501

歡迎連結使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資料。引用時,請註明資料來源,請確保資料之完整性, 不得任意增刪,亦不得作為商業使用。

我的e政府 通過A檢測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