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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本公司除依「媒體發言要點」指定發言人、代理發言人,亦提供股務服務資訊及聯繫管道,隨時接受股東建言或說明疑慮,並有各功能幕僚人員全力支援,對股東的建言或疑慮深入了解並檢討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答覆股東。另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亦設有實體櫃台及聯絡電話,協助股東辦理股務事宜並處理股東反應事項。 本公司確保公平對待股東,並且保障股東知的權利,所有股東可藉由本公司網站查詢本公司重大訊息、公司治理資訊、財務、業務及攸關消費大眾權益之重大資訊。 無差異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1. 本公司定期於公司網站揭露各董事以及持有公司股份占前十名股東之姓名、持有股數、持有股數占已發行股數之比例、股權設質情形、投票表決權比例。 2. 本公司自公開發行後,於年報揭露董事屬法人股東者,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單。 3. 本公司依證交法第25條規定,對內部人所持股權之變動情形,按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無差異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本公司與各關係企業財務、業務、人事均獨立運作,並遵照主管機關所公布之「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等規定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交易作業規則」、「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交易作業規則」等內部規範,杜絕非常規交易情事,以達防火牆功能。 無差異
二、董(理)事會之組成與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本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五人,其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皆依證券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除獨立董事外,其他董事亦由各界具產業實務及豐富經驗之成員組成。 無差異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 本公司每年皆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無差異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本公司已於公司官網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揭露永續推動相關資訊。 無差異
四、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於董事會架構下,除公司原已設置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為推展公平待客文化及強化公司境界系統之需要,公司於108年分別成立「公平待客推展委員會」與「品質監督委員會」;109年為進一步落實永續金融之推動,於董事會轄下成立「企業永續委員會」。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下設之六個委員會之組成及職責已依「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規定,揭露於本公司官網及保險業公開資訊觀測站。 無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於民國102年12月19日參照「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於民國107年4月26日配合公司實務作業及內部規章,並參酌106年「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內容,修訂本守則並更名為「公司治理準則」。其後依公司實務、內規,及法令,持續修正以臻完善。此外,本公司另訂有「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等內部規範,以落實公司治理。 無差異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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