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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本公司股權由單一法人股東持有,股東會職權依法由董事會行使,股東意見皆可透過指派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董事會或功能性委員會表示意見或依循法令救濟管道主張權利。 本公司股權由單一法人股東持有,股東會職權依法由董事會行使。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本公司定期於公司網站揭露各董事以及持有公司股份占前十名股東之姓名、持有股數、持有股數占已發行股數之比例、股權設質情形、投票表決權比例。 本公司股權由單一法人股東持有,股東會職權依法由董事會行使。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本公司與各關係企業財務、業務、人事均獨立運作,與其往來,除遵照主管機關所公布之「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放款管理辦法」、「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外,另已訂有「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政策」、「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概括授權內部作業規範」等內部規範,杜絕非常規交易情事,以達防火牆功能。 無差異
二、董(理)事會之組成與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本公司由單一法人股東派任獨立董事三人,其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認定、提名與選任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皆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除獨立董事外,其他董事亦由各界具產業實務及豐富經驗之成員組成。 無差異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 本公司每年皆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無差異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針對負責人、大股東及關係企業之利害關係人資料分別設置專責單位負責資料之蒐集與更新作業。利害關係人可透過電話、電子信箱等隨時與本公司相關專責單位進行溝通。 無差異
四、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於董事會架構下,設置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公平待客推展委員會。 無差異
五、公司如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於民國105年11月8日參照「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準則」。此外,本公司另訂有「董事會議事規範」、「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辦法」等內部規範,以落實公司治理。 無差異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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