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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不適用 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法人股東指派並實際掌握公司治理情形。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不適用 本公司為單一法人股東公司(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法人股東指派並實際掌握公司治理情形。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本公司皆依據公司法、金融控股公司法、證交法及保險法等相關法令規範,並訂定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利害關係人交易管理要點,控管關係企業間之各項作業程序,以保護客戶權益。 符合「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
二、董(理)事會之組成與職責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目前已設置三席獨立董事。 符合「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之獨立性之情形 由本公司及集團整體共同評估規劃,並每年提請董事會審議。 符合「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本公司已依規定建置利害關係人名單及專責維護人員,溝通管道順暢。 符合「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
四、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本公司目前設有隸屬於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 符合「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
五、公司如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目前尚無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公司治理運作皆依循「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規定執行,整體結果尚無重大差異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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