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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運作情形 與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本公司股務代理部為元大證券 無差異
(一)、公司處理股東建議或糾紛等問題之方式 本公司網站上設有網路留言系統,股東並可透過股務代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溝通處理。 無差異
(二)、公司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本公司大股東為英商保誠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9.79%;每月均依規定核對並申報大股東之股權異動資訊,隨時掌握主要大股東之持股情形 無差異
(三)、公司建立與關係企業風險控管機制及防火牆之方式 依據「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其他交易作業準則」和「利害關係人房屋貸款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無差異
二、董(理)事會之組成與職責 設董事六至十人,職權如下: 一、公司章則之審定。 二、業務計劃之決定。 三、預算、決算之審查。 四、盈餘分配之擬定。 五、各分公司之設置或裁撤。 六、經理人及主辦會計之任免及會計師之選聘。 七、股東常會或臨時會之召集。 八、資本增減之擬定。 其他依照法令及股東會所賦與之職權。 無差異
(一)、公司設置獨立董事之情形 本公司董事計七席,其中三席獨立董事分別具備金融保險、精算及財務會計、科技管理等專業知識與背景,符合應有合理專業組合之要求,並能秉持獨立、客觀、專業原則行使職權及執行職務。 無差異
(二)、定期評估簽證會計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之情形 已依規定定期 (至少一年一次) 評估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無差異
三、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之情形 本公司設置申訴電話、傳真及電子信箱,及獨立董事信箱,並可於本公司企業網站上留言。 無差異
四、公司設置提名、薪酬或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依各功能委員會組織章程運作。 本公司無提名、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已設置隸屬於董事會轄下之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及資產負債管理委員會等三個委員會。
五、公司如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者, 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依據「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保誠集團Group Governance Manual之規定,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據以執行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無差異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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